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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16〕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广场舞协会: 广场舞是一项深受群众喜爱的运动,近年来在全国蓬勃开展,在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和丰富基层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精神,为引领广场舞运动健康科学发展并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与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共同举办“谁是舞王——中国广场舞民间争霸赛”。 现将《谁是舞王--中国广场舞民间争霸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谁是舞王——中国广场舞民间争霸赛CCTV播出时间表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2016年10月31日 谁是舞王——中国广场舞民间争霸赛竞赛规程 一、活动主题 相约舞起来 健康中国人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三、承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广场舞协会 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 四、比赛安排 分海选赛、大区赛、总决赛三个阶段。 (一)海选赛: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1月28日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行,各省区市选拔出代表本单位参加大区赛的队伍。 (二)大区赛:2017年2月18日至4月8日在全国8个赛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八个赛区分为: 第一赛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第二赛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第三赛区:上海、江苏、山东、安徽 第四赛区:浙江、湖北、湖南、福建 第五赛区:西藏、四川、云南、贵州、 第六赛区:江西、广东、广西、海南 第七赛区:重庆、宁夏、青海、河南 第八赛区: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甘肃、陕西 (三)总决赛:2017年4月15日举行复赛,4月22日、29日举行半决赛,5月1日举行冠亚军决赛,地点待定。 五、比赛项目 (一)规定套路:国家体育总局和文化部联合推广的12套广场健身操舞。 (二)自选套路:规定套路以外的其他套路。 (三)海选赛采用规定套路(任选一套),大区赛和决赛采用规定套路(任选一套)和自选套路(一套)。 六、参赛资格 凡中国公民均可组队参赛,专业舞蹈演员、舞蹈表演院团演员、高校艺术舞蹈类专业学生不得参赛。 七、参赛办法 (一)每支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2人,上场比赛选手16至26人,替补选手不超过4人。 (二)参赛选手性别不限,鼓励男性选手参赛。 (三)参赛人员应保证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采取线上比赛形式进行海选赛的省区市,组织各参赛队伍在 “sports.cctv.com”或“”网站报名参赛,报名队数不限。 (五)举办现场比赛的省区市自行组织参赛队报名。 八、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编著的《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试行)》执行。鼓励中老年人参赛。 (二)海选赛:举行现场比赛的省区市,由承办单位于2017年1月28日前选出本省区市的第一名队伍,进入到大区赛;线上比赛的省区市,组织本省区市参赛队伍于2017年1月18日前将参赛视频上传至“”,并在2017年1月28日前组织专家评委,依照《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试行)》,对作品进行评判,选出本省区市的第一名队伍,进入到大区赛。选拔出来的队伍需经过主办单位的审核,最终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CCTV5或CCTV5+展现部分城市的海选盛况。 (三)大区赛:每个海选赛区选拔出来的队伍,通过组织体育、文艺专家与参赛队伍一起进行编排、训练,然后进行淘汰赛,最终胜者为本赛区“舞王”。 (四)总决赛:由每个赛区的“舞王”参加争夺,共8支队伍参赛。参赛8支队伍抽签决定各自位置号,决出前4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采取单淘汰赛制,决出前2名进入冠亚军决赛;冠亚军决赛决出中国广场舞民间争霸赛的“舞王”。 (五)大区赛、总决赛可在海选赛报名的替补队员范围内更换参赛队员。 九、比赛要求 (一)规定套路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和文化部推广的12套广场健身操舞的动作和音乐,各参赛队不得修改。 (二)自选套路既可以为各参赛队自行创编的广场舞,也可选用除12套规定套路以外的已有套路,形式不限。 (三)配乐要选用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的乐曲。要求节奏鲜明、热烈欢快、动感时尚、励志向上。成套动作音乐时间为3分-4分30秒。规定套路音乐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自选套路音乐由参赛队自制或自选。 (四)各参赛队上传视频格式为AVI、RMVB、MPG、MOV、MP4等,视频拍摄场地要求空旷、无遮挡,有利于观看整套动作。画面清晰、完整、正面、连续,不可剪辑、编辑、加工。 (五)大区赛及总决赛阶段比赛,参赛队配乐须经大赛组委会审核、确定。 十、奖项设置 (一)海选赛奖项由承办单位设置。 (二)进入大区赛、总决赛的队伍颁发奖杯、证书。 (三)设最具活力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最佳风采奖、金牌教练奖、优秀编舞奖、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颁发证书。 十一、比赛经费 (一)海选赛各参赛队参赛产生的视频拍摄、网络流量、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大区赛、总决赛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驻地至机场、火车站等费用自理)、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承担,提前抵达或延期离会及超编人员的相关费用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一)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联系人:张秋月 电 话:(010)87182191 (二)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联系人:高军 电 话:13651197662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